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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特種兵為母報仇 手刃3父子][中國時報][2018-02-21] [打印本頁]

作者: y8qc2gk91    時間: 2018-2-21 11:15 AM     標題: [特種兵為母報仇 手刃3父子][中國時報][2018-02-21]

本帖最後由 y8qc2gk91 於 2018-2-21 11:18 AM 編輯

大陸陝西驚傳一起駭人聽聞的凶殺案!解放軍特種兵退役的35歲男子張扣扣,因13歲時目睹母親遭鄰居王家人以棍棒打死,當年行凶的17歲王家三子,事後僅被輕判7年、賠償9639.3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341元)結案。22年後張男趁除夕中午闔家團圓之際,闖進王家手刃王父、長子、三子3人後投案,僅次子因當值逃過一劫。


大陸陝西漢中市南鄭縣上周(15日)發生一起凶殺案,71歲老翁王自新與兩名兒子,被解放軍特種兵退役的35歲男子張扣扣殺害,圖為凶嫌重返案發地說明行凶過程。(摘自網路)

行凶撂話後揚長而去

陝西省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王坪村,15日中午傳出命案,2人當場死亡、1人搶救不治,當地警方據報展開調查。

目擊村民表示,張扣扣在家午飯後提刀闖進王家殺人,71歲的王父、擔任公務員的47歲長子當場死亡,並將命危的39歲三子踹出門外塘堤,再燒了長子的汽車,臨走前對屋裡婦孺撂話「不關你們的事!」揚長而去。行凶後張去母親墳前燒紙錢,再轉往附近鎮上看花燈,吃過晚飯想回家看父親時發現有武警,逃到新集大橋下躲了一夜。翌晨才去派出所投案。

祭母躲橋下隔日投案

當年判決書指出,1996年8月27日晚間7時許,張母路過鄰居王家門前,因兩家不合而朝王家老二臉上吐口水,當年17歲的老三與張母衝突,張母拿扁鐵打他左額、左臉。老三撿起路邊木棒猛擊她頭部,張母當晚死亡。

事後張家提告,並求償25萬元人民幣,因法官採信王家老三辯稱是出於阻止和義憤才還擊,案發時又不滿18歲、家境困難,改依傷害致死罪輕判,民事則輕賠不到1萬元,扣掉喪葬費,只剩1千多塊錢。

陸網友叫好媒體批駁

香港《明報》報導,張扣扣2001年入伍當特種兵,新疆服役2年,2003年退役後在外打工。張扣扣父親和姊姊表示,當年衝突起因於他們家種西瓜送人,沒送王家引起糾紛,當年13歲的張男目睹母親死亡,但22年來從未聽他談起此事,也從未想過他會殺人。但張自母親去世後,就變得內向,很少與家人交流感情,不太清楚他心裡在想什麼。

這起隱忍22年為母報仇,在除夕手刃仇家父子3人血案,震驚大陸各界,引發大陸網友一片叫好,但包括《新京報》等媒體均以評論駁斥,認為殺人嫌犯叫好,混淆了法治社會最基本的是非觀,殘酷的刑事犯罪在任何情境下,都不該被原諒,更不該被贊許。

..............................................................................................................................................
看來這種情況就是在告訴人家,國家的法律無法有效的制裁罪人,所以最終只得隱忍之後自己動手,也沒有傷及無辜,手段雖然兇殘,但卻是情有可原。

作者: zogol    時間: 2018-2-21 11:22 AM

台灣也是這樣的,受害人還是得靠自己想辦法。
作者: pdpr2008    時間: 2018-2-21 11:32 AM

其情可憫
應該酌減其刑~~~
作者: 阿可樂樂    時間: 2018-2-21 01:12 PM

本帖最後由 阿可樂樂 於 2018-2-21 11:05 PM 編輯

冤家宜解不宜結.. 仇恨或其他的負面情緒, 無論事相如何, 真正不快樂的, 是自己.

佛陀有個妙喻 ~ 身上中了一支箭, 應該拔起來丟棄, 而不是拔起來, 一直插一直插..

人生有許多考驗, 情緒這關最難過, 無論是愛恨情仇.

快意恩仇, 是一種焦躁浮動的情緒, 發洩以後反而覺得空虛. 除非做為是經過理性的計畫評估..

不知張先生將面臨什麼審判結果? 但母親真的在天有靈, 應該是捨不得愛子, 遭到法律懲罰吧..


PS:

看到A兄的點評, 頗讓我意外, 其實個人相當惋惜張先生的一時衝動, 當著眾多目擊者, 不僅親身擊殺被害人, 又放過所有目擊者?!

只看新聞, 雖然不知細節, 但服役能被選入特戰隊, 顯然張的體能素質相當優秀. 遠派新疆, 居於維安第一線, 相信嚴訓不在話下.

常看戲劇說人命關天, 那是我們處於政府治安的保護之下. 事實上人的生命, 與被不經意踩死的螞蟻, 一樣脆弱.

一個稍經訓練的有效人員, 拿把20塊台幣的水果刀, 假如不計後果, 要出奇不意摘掉幾個標的, 簡單到令人可怕.

一樁超過20年的仇怨, 突然爆發, 一定有近期刺激因素. 真的只是報仇, 當今被害的三人, 早在十數年間陸續消失.

張的自首, 並不一定吻合法律定義的自首, 因為他留下了目擊者, 警方已經知道犯罪者是誰. 大概不是死刑, 最少也無期徒刑吧.

這樣值得嗎?


作者: 比西摩夫    時間: 2018-2-21 01:22 PM

再於大眾觀點來看這件事
是不對的示範
但是現在的法律判刑判案都很糟糕
依這次加害者心裡層面來看
基於司法不公所隱藏累積的憤怒
只有自己執行正義這點不會給予苛責

作者: mw232    時間: 2018-2-21 02:11 PM


" 13歲時目睹母親遭鄰居王家人以棍棒打死 "
為人子的
豈有不報仇的道理
殺母之仇不共戴天
仇人狗命多活了22年
算客氣了

對不起
這種言論比較沒有智慧
無法促進社會和諧
純屬個人觀感



補充內容 (2018-2-21 02:17 PM):
殺了他媽輕判七年,賠償9千多塊人民幣
要想想張扣扣22年來活著的煎熬與血淚






補充內容 (2018-2-21 03:03 PM):
寬容殺母仇人,是別人家的事
為母報仇,是為人子的事
作者: jcme    時間: 2018-2-21 02:18 PM

阿可樂樂 發表於 2018-2-21 01:12 PM
冤家宜解不宜結.. 仇恨或其他的負面情緒, 無論事相如何, 真正不快樂的, 是自己.

佛陀有個妙喻 ~ 身上中了 ...

拔起來丟棄不會害人踩到受傷嗎?不會被人撿去用嗎?不會製造汙染嗎?
宗教就是這樣的東西,說的好像是對的,但真的思考就會發現根本只是自欺欺人

中箭了,你應該要先保住自己的命,而不是直接把他拔起來
當你保住自己的命之後,你要處理掉這支箭,他才不會再傷人
最後,要讓那個射箭的人不再射箭,才不會有更多人中箭
只會一味的原諒、寬恕,這叫做白癡智障

母親在天有靈會不捨她兒子受到法律懲罰?
那請問為什麼法律要懲罰他?
該不會又要說什麼殺人就要負責的屁話吧?
那請問劊子手是否也要負責啊?他殺人了呢

今天這件事情的因就是姓王的種下的,自然他也要把果吃下去
憑什麼法律說了算?
難道法律上寫一條太陽不再公轉,太陽就不公轉了嗎?
由此可見法律說了不算,所以要法律幹嘛?

大家都知道殺了人會被報復,所以大家都不敢殺人,不去殺人,不會殺人
但是有了法律,殺人不會被報復,只會被判刑,大家放心的去殺人
這就是現實,你們不敢面對的現實
作者: frank6402    時間: 2018-2-21 02:32 PM

受傷的人,總是要承受? 要原諒??
加害的人永遠是爽爽的,把痛加到別人身上,然後自已爽爽過??

作者: xman2008    時間: 2018-2-21 02:32 PM

彼此不合 仇恨 對立 永遠沒好事
從衝突 吐口水 扁鐵 木棒 到現在的報仇
對自己身心與他人都是暴力
願世界少些悲劇  少些對立
生活真的不易
作者: morlder4    時間: 2018-2-21 02:33 PM

本帖最後由 morlder4 於 2018-2-21 02:43 PM 編輯

當年殺死他媽的 只有這戶的老三 還是未成年小屁孩

老三打死人  老三的爹 親大哥 也都打死

既然是老三一人打死他媽 他幹嘛要多殺這兩個人阿

這老頭 因為三兒打死人 所以連帶這老頭被打死

還有他大哥 因為三弟打死人  所以連帶這大哥也被打死

如果這人這樣多殺兩個算為母報仇  手刃仇人

那這大哥的孩子  以後也該要為父報仇

不然沒天理阿這

老大沒打死他母親 卻也被這人砍死阿

老大的孩子 不能不管這殺父仇阿

難道就因為是兵 就能多殺兩個算利息
當年一個小屁孩 因為捍衛家人被他媽吐口水 所以被他媽打 氣憤下還手 過失致死

這也有人能說是謀殺  

如果真這麼有理  這家人還有臉要25萬就想和解

給50萬 也要報殺母之仇阿

一個大人 只是經過他家門口就吐口水 打人 這還是好人能做的??

小屁孩不懂事  打潑婦 沒輕沒重 打死人了  也沒逃  也沒錢賄絡  

小屁孩還要賠命 那這世界就不必有公然汙辱罪了  

給沒理的潑婦報仇 還多殺兩無辜的人  這也能叫好  





作者: 阿可樂樂    時間: 2018-2-21 02:59 PM

jcme 發表於 2018-2-21 02:18 PM
拔起來丟棄不會害人踩到受傷嗎?不會被人撿去用嗎?不會製造汙染嗎?
宗教就是這樣的東西,說的好像是對的, ...

損己為人, 那是聖賢, 世不多見. 損人利己, 則是我們每天看到的.

利人利己, 聰慧之人. 損人不利己, 甚至害人害己, 並非明智之舉.

寬恕? 與其說是對仇恨的解脫, 倒不如說是放下自己內心的枷鎖.

作者: jcme    時間: 2018-2-21 03:08 PM

阿可樂樂 發表於 2018-2-21 02:59 PM
損己為人, 那是聖賢, 世不多見. 損人利己, 則是我們每天看到的.

利人利己, 聰慧之人. 損人不利己, 甚至 ...

所以請問你解決問題了嗎?
沒有,你只是放他去害下一個人而已
如果這就是聖,不要也罷
作者: 阿可樂樂    時間: 2018-2-21 03:18 PM

本帖最後由 阿可樂樂 於 2018-2-25 11:13 PM 編輯
jcme 發表於 2018-2-21 03:08 PM
所以請問你解決問題了嗎?
沒有,你只是放他去害下一個人而已
如果這就是聖,不要也罷 ...


放鬆心情, 理性面對, 於人己損利, 客觀評估, 自己會活得比較快樂.



作者: drinknan    時間: 2018-2-21 06:29 PM

君子報仇10年不晚
恨意十足~

作者: f12008dc    時間: 2018-2-21 06:49 PM

好吧 當年亂搞國民黨的分子 誰要來主持公益 同樣的 當年迫害台灣人的國民黨 誰要來收拾一下

這樣有比較爽嗎? 弱肉強食 物競天擇  時代背景不同 所看的事也不一樣

再過40年後 台灣的下一代會說 以前那些白癡把房子蓋得那麼高 現在20幾層的大樓 要如何都更 拆遷費要多少 誰要負責
作者: right    時間: 2018-2-21 10:24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8-2-21 10:25 PM 編輯
張母路過鄰居王家門前,因兩家不合而朝王家老二臉上吐口水,當年17歲的老三與張母衝突,張母拿扁鐵打他左額、左臉。老三撿起路邊木棒猛擊她頭部,張母當晚死亡。

死者隨便往人家臉上吐口水,死者會被殺,自己也很有問題啊...

當年行凶的17歲王家三子,事後僅被輕判7年、賠償9639.3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341元)結案。22年後張男趁除夕中午闔家團圓之際,闖進王家手刃王父、長子、三子3人後投案,僅次子因當值逃過一劫。

行凶的是三子,但兇手卻殺他全家,這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冤有頭債有主啊...


中國共產黨解放軍,果然最擅長殺中國人民,寧可錯殺,也不願放過一人...
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18-2-21 10:29 PM

這兩家也不容易啊

整個殺人人殺阿

我倒不會譴責張家母子的蓄意殺人行為

不就是輸不起的偏偏輸給了眼睛紅嗎?

王家各種奇葩往事嘛~我也覺得人都有自由~像是自殺也是一種自由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礁溪伊莉    時間: 2018-2-22 07:57 AM

試問?.....

如果22年後,
在那屋內目睹一切的"婦孺"之中,
也有一個"小孩",
懷抱仇恨長大了,
回頭,
又去砍死,
已經57歲"張扣扣"和他的年邁父親家人....

不知道
?
現在這些叫好大陸網友們,
心裡頭會怎麼想?
還是,
覺得應該報仇嗎?....


.
作者: 軍事文盲    時間: 2018-2-22 08:43 AM

礁溪伊莉 發表於 2018-2-22 07:57 AM
試問?.....

如果22年後,

我“個人”認為,報仇是他的本份,接受法律制裁也是他的責任!所以我不譴責他的個人和行為,但我支持他受到法律制裁!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8-2-22 10:11 AM

台灣就不會發生這事.
台灣是犯罪被害者,直接就被法院判刑抓去關了,那有被害者能復仇.
一連串司法改革後,台灣只有犯罪人才受法律保護.
看一下一個判例,小偷偷東西,進入住宅,屋主為保護懷孕妻子和小偷鬥毆,結果屋主被判刑.

作者: water026921    時間: 2018-2-22 11:12 AM

這也是在警告那些惡人…
千萬別太囂張…
以後有一天報應就會來到臨頭了…
作者: twdjqoo    時間: 2018-2-22 02:30 PM

jcme 發表於 2018-2-21 02:18 PM
拔起來丟棄不會害人踩到受傷嗎?不會被人撿去用嗎?不會製造汙染嗎?
宗教就是這樣的東西,說的好像是對的, ...

宗教就是這樣的東西,說的好像是對的,但真的思考就會發現根本只是自欺欺人,這句話真的說盡我心坎裡了。很多人被人打壓欺負常常會說一句 吃虧就是占便宜 說白了只不過是不想要改變的弱者自欺欺人的安慰話
作者: 54apwang    時間: 2018-2-22 02:51 PM

殺母之仇用這樣的方式回報,我相信他的母親在天上看了也是很感慨,但這樣的行為對於一般老百姓,看了只有爽快能夠形容
作者: AVK2862    時間: 2018-2-22 02:53 PM

所以農奴還是反抗了
每年最少2兆的  綠盾  天網  人臉  關鍵聲辨識  公安  武警 只可以有官方說法和思想的洗腦馴殺統治
這麼嚴密監控了 農奴還是反抗了   
作者: AVK2862    時間: 2018-2-22 03:00 PM

本帖最後由 AVK2862 於 2018-2-22 03:01 PM 編輯
軍事文盲 發表於 2018-2-22 08:43 AM
我“個人”認為,報仇是他的本份,接受法律制裁也是他的責任!所以我不譴責他的個人和行為,但我支持他受 ...

其實是不夠強
像中國共產黨 國共內戰、大躍進、文革、六四,荼毒了近億中國人。這種辯證邏輯,彷彿意指「唯獨中國共產黨擁有殺中國人的專利」
對不起中國,我們不該生在廣大貧困地區,只能喝毒奶粉地溝油,最後在莆田縣醫院裡悲慘死去。
對不起中國,我們不該自古以來就在國家的土地上耕作,不該為了繼續生存去阻擋強拆。
對不起中國,我們不該居住在祖祖輩輩生活的村落,擋了新建大壩洩洪的路,成為失蹤的人口。
對不起中國,我們不該為了民主自由去阻擋坦克,以至於那被屠殺的記憶也時時刻刻威脅著國家。
對不起中國,我們最不該的是不該投胎做中國人,不該在計畫生育、毒奶粉、毒跑道、地溝油、強拆、霧霾、洩洪和震災等等摧殘當中倖存下來。



作者: oper0090    時間: 2018-2-22 03:16 PM

真不願意說一些玻璃心發此文是想來為民進黨洗地嗎?說別人的法律無法有效的制裁罪人,先看看自己那些毒販,詐欺犯吧
作者: oper0090    時間: 2018-2-22 03:20 PM

看完心里很矛盾,明知道他的做法不好很過激但又不願意說他什麼,母親在每個人心中的地位大家都懂,只希望能判罰的輕一些吧
作者: ganusir    時間: 2018-2-22 08:35 PM

尼采也告訴你道德是弱者安慰劑,自己欺欺人,聖母錶就是惡心,爭天下人命如螻蟻,得天下仁義滿天下,在去教育洗腦下個世代,說穿就是一種荒唐虛偽欺騙
作者: not_so_creative    時間: 2018-2-22 09:52 PM

沒想到大陸也開始繁殖台灣恐龍法官 這種異形真的怎麼關都關不住
作者: 阿可樂樂    時間: 2018-2-23 04:06 PM

本帖最後由 阿可樂樂 於 2018-2-23 04:13 PM 編輯
oper0090 發表於 2018-2-22 03:20 PM
看完心里很矛盾,明知道他的做法不好很過激但又不願意說他什麼,母親在每個人心中的地位大家都懂,只希望能 ...

人的心都是肉做的, 這個事件引起高度關注, 在於他簡單粗暴, 母仇更引起無限同情, 相信與政治無關.

眾人鬱悶的是, 放過所有目擊者, 一身勇承罪行, 殺其所欲殺, 暢快淋漓, 傳說中的俠義, 居然出現眼前.

不過, 現代社會, 治安嚴謹, 中國在這方面, 體系相當健全. 殺母是犯罪, 不滿司法裁決, 報仇也是犯罪..

復仇有N種方法, 聰明的不會把自己搭進去. 22年之仇, 為什麼要賠上自己幸福? 張先生可能尚未有妻兒.

討回公道, 安心自得, 其實有許多選擇, 要讓仇人亡身破家, 也不用拿命來拼, 一定有更好的選擇..

非利不動, 非得不用, 非危不戰! 張的衝動, 害人不利己, 以命相陪, 令人唏噓不已.. 完全沒必要...

作者: 日不落    時間: 2018-2-23 04:37 PM

很多人,沒出家過,也會說一堆大道理,但是,在當事人的立場上,只想要公義,當官方無法給予,想忘也忘不了。
多替受害者及家屬想想看好嗎。
作者: masanori7012    時間: 2018-2-23 05:20 PM

雖然是悲劇但這才是真男人  
當法律不能還人公道   只能自己來解決
作者: 阿可樂樂    時間: 2018-2-23 05:54 PM

ganusir 發表於 2018-2-22 08:35 PM
尼采也告訴你道德是弱者安慰劑,自己欺欺人,聖母錶就是惡心,爭天下人命如螻蟻,得天下仁義滿天下,在去教育洗 ...

張先生僅管是犯罪, 不過難得有俠義之風, 沒有殺害任一個目擊者.

當然這是一個特殊的社會事件, 殺母之仇可能百萬之中, 而無一項.

預備凶器, 顯然是故意殺人. 當場兩人亡命, 事後一人重傷害死亡.

故意殺人罪, 想必在所難免. 選擇除夕, 時機也經過篩選, 不知要如何辯護?

悲劇在情緒作用下, 延伸的, 是更多的悲劇.. 千世人性如此, 依然令人悲痛..

作者: ta011    時間: 2018-2-23 06:07 PM

中國人的習慣就是殺人償命,感殺人母,被其子所殺,那也是剛好而已。

那樣才能告訴大家,在一時氣憤下,殺人,是要償命的,並不是做坐牢,罰罰錢,就可以了事,雖然肅殺氣憤濃厚,但是殺人償命,的代價就是多年後,也可能被殺,天經地義。

大家要殺人前,才懂得三思。


作者: 阿可樂樂    時間: 2018-2-23 06:10 PM

本帖最後由 阿可樂樂 於 2018-2-25 11:08 PM 編輯
日不落 發表於 2018-2-23 04:37 PM
很多人,沒出家過,也會說一堆大道理,但是,在當事人的立場上,只想要公義,當官方無法給予,想忘也忘不了 ...

出家, 類似佛教或天主教出世修行者, 雖然從歷史看來, 與生命覺悟處於統計正相關, 但就個別來看, 未必可以類比.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8-2-23 09:50 PM

事出必有因
法律有許多漏洞
許多不公不義
為母報仇雖不理智但你能
說他做錯嗎
作者: 左岸的天空    時間: 2018-2-23 10:24 PM

一聽我覺得王家根本就有後台  所不定還是村長或主委的
22年前 當時村官就是土皇帝
買通法官冤判,找走狗作偽證根本稀鬆平常
張母說不定根本沒有吐口水 而是王家找麻煩時順手殺的
如果是無故殺人家母親又用假判決毀滅他母親的人格和靈魂
這也能解釋為何22年後還有如此大的仇恨
不殺人鬧事 案件就沒人關注  她母親就永遠揹著冤屈
當然這接劇情可能是我腦補的  
但是那張判決書的內容是真的嗎  
幾億人都知道這新聞,王家也應該不是黨中央非保不可
20年前的事也不難查,過幾個月就會有真相了

如果是我 我可不是聖人 拿刀又打不贏別人
直接深夜開兩輛裝滿汽油的車堵王家前後門 一把火了事
作者: le7514    時間: 2018-2-23 10:54 PM

當年判決書指出;(張母已死,是否屬實無法查證,何況王家長子擔任公務員)
1996年8月27日晚間7時許,張母路過鄰居王家門前,
因兩家不合而朝王家老二臉上吐口水,當年17歲的老三與張母衝突,
張母拿扁鐵打他左額、左臉。老三撿起路邊木棒猛擊她頭部,張母當晚死亡。

13歲時目睹母親遭鄰居王家人以棍棒打死,沒送西瓜給王家引起糾紛;
猶如電影情節,法律無法讓他滿意,自己找『公平正義』!殺無赦!
韓戰期間,死刑犯都當先鋒;
我看他只能祈禱盼望兩岸趕快發生戰爭才有微小機會活命
作者: 阿可樂樂    時間: 2018-2-25 12:55 PM

本帖最後由 阿可樂樂 於 2018-2-25 11:37 PM 編輯
左岸的天空 發表於 2018-2-23 10:24 PM
一聽我覺得王家根本就有後台  所不定還是村長或主委的
22年前 當時村官就是土皇帝
買通法官冤判,找走狗作 ...

糾紛最好是倚賴法律解決, 接受船過了無痕. 真有不憤, 深恨司法不足, 也要動腦筋.

作者: lakebreaker980    時間: 2018-2-25 06:00 PM

人類果然才是最可怕最暴力殘忍的生物
等哪天地球人口過多  大概會互相殘殺吧  
作者: sam27285290    時間: 2018-2-25 07:44 PM

特種兵這代就血脈斷絕了...

你還想怎樣...
作者: g6387000    時間: 2018-2-25 10:55 PM

君子報仇 十年不晚    殺母之仇 難以消解
而且那賠償金..太瞎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18-2-26 12:58 AM

法律約束的是普羅大眾平凡人   但是這人  連自己命都不打算要了...

對自己都不給活路了  那當他仇人會活得了嗎???

屋裡婦孺它倒也沒遷怒   次子因當值逃過一劫

老天還是早有安排的  還有一個兒子留下來傳香火

一飲一啄  莫非前定...

   
作者: oper0090    時間: 2018-2-26 04:16 PM

冤冤相報何時了因為曾經不好的果沒有得到妥善的處理所以日後結下了更不會的因
作者: 79831714    時間: 2018-2-26 11:28 PM

哪一年台灣發生這種事 可能性倒是挺大的 畢竟法官腦殘只能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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